2024年9月17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20.20.10、ex.3920.20.91和ex.3920.20.99。
2019年8月7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附表:印度尼西亚对涉华聚丙烯薄膜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上一篇: 沙特阿拉伯对涉华聚氯乙烯涂层的纺织品或织物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下一篇: 农业农村部:2024年中国农业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代表化学文摘号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