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来自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五省区的藏医药专家,在青海西宁参加国家标准计划《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终稿审定会。
据了解,过去六年多,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由西藏自治区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青海省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联合四川、甘肃、云南等省区专家,完成了全国统一版的《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
《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纳入了3036种藏医病名,划分为15大类术语,具体包含三大基因病类、内科病类、热病类、脏腑病类、五官病类、生殖病类、杂病类、外科病类、儿科病类、精神病类、妇科病类、外伤病类、疗毒病类等病类。
8月23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立项《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意味着这项工作从筹备迈向了更加规范、标准的新阶段。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端智表示,《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作为藏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藏医药服务质量、推动藏医药国际化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藏医药诊疗行为、提高藏医药临床数据质量、促进现代医药与藏医药科研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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